婚姻家事(2026)辽0104民初4316号
沈阳大东-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增加案
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代理身份:原告代理律师
案情简介
非婚生子由母亲直接抚养,原定每月1,000元抚养费已无法覆盖生活、教育、医疗开支,起诉要求将抚养费提高至每月3,000元。
争议焦点
抚养费增加的法定条件、支付方负担能力、支付方式合理性。
办案思路
办案思路:举证子女实际生活、教育、医疗开支大幅增长,证明原定抚养费已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。
裁判结果
调解结案。抚养费从1,000元/月提升至2,000元/月
办案亮点
成功将抚养费标准翻倍;设计"首付+按年支付"的履行方案,既保障未成年子女生活所需,也兼顾支付方的履行能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