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(2024)辽0115民初6988号
沈阳辽中-出租车停运损失全额赔付案
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代理身份:原告代理律师
案情简介
原告承租的出租车与被告车辆发生碰撞,被告全责,车辆维修62天无法营运,原告主张停运损失。保险公司主张停运损失属于免责范围,侵权人主张误工费已赔付属于重复主张。
争议焦点
停运损失与误工费的性质区分、保险免责条款效力、停运天数与计算标准。
办案思路
办案思路:从法律性质上区分停运损失与人身损害误工费,论证停运损失属于间接财产损失;因保险免责条款有效,直接向侵权人主张全部停运损失。
裁判结果
胜诉。判决侵权人赔偿停运损失16,740元
办案亮点
明确区分停运损失(财产损失)与人身损害误工费的不同法律性质,驳回重复诉讼抗辩;准确适用保险免责规则,判决由实际侵权人承担全部停运损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