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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商事(2026)辽0105民初2747号

沈阳皇姑-小贷公司金融借款利率调整案

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代理身份:原告代理律师

案情简介

借款人借款后逾期未还,出借人起诉主张本金及按年利率24%计算的罚息、违约金。

争议焦点

逾期利率是否过高、利息与罚息合计是否超出司法保护上限。

办案思路

办案思路:主张借款本金及合理利息,接受法院依法调整利率至法定保护范围,确保判决合法可执行。

裁判结果

胜诉。判决被告偿还本金9,167.48元,按年利率12.4%支付利息

办案亮点

法院依法调整过高利率至法定保护范围,既保障出借方合法债权,也符合利率监管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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