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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商事(2024)辽0102民初32099号

沈阳和平-网购定制家具三倍赔偿抗辩案

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代理身份:被告代理律师

案情简介

消费者网购定制大理石家具,收货后以石材颜色不符、存在修补痕迹、做工粗糙为由起诉,要求退货退款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赔偿,总标的近5.6万元。

争议焦点

定制产品质量认定标准、是否构成消费欺诈、验收期与质量异议期规则。

办案思路

办案思路:举证定制产品的特殊性,证明不存在欺诈故意;就产品质量问题,主张属于瑕疵而非欺诈,不应适用三倍赔偿。

裁判结果

部分胜诉。仅判决退还货款13,970元,驳回三倍赔偿41,910元

办案亮点

成功否定商家存在欺诈故意,全部驳回三倍惩罚性赔偿诉请,仅支持退货退款,将当事人损失从5.6万元降至1.4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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