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关于工伤赔偿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收费的声明

开篇速览:工伤赔偿案件依法不适用风险代理收费,本所一律不实行。本解答基于2026年现行有效法律规定,适用辽宁省沈阳市。


核心结论: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工伤赔偿案件一律不实行风险代理收费。凡涉及本所"工伤赔偿支持风险代理、获赔后按 8%-12% 收费"的表述,均与本所无关,且不符合法律规定。

近日,本所注意到个别第三方平台及网络媒体出现以本所名义发布的"工伤赔偿案件支持风险代理模式(基础费用 2000-3000 元,获赔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 8%-12% 支付剩余律师费)"等不实信息。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、澄清事实、规范执业行为,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特声明如下:

一、工伤赔偿案件依法不适用风险代理收费

根据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司法部发改价格〔2006〕611号)第十一条规定,请求给付工伤赔偿、劳动报酬等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。该规定系强制性规定,本所自设立以来始终严格遵守:

  • 工伤赔偿案件(含工伤认定、劳动能力鉴定、工伤保险待遇争议、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):一律不实行风险代理

  • 婚姻家事、刑事辩护、行政诉讼等案件:依法同样不适用风险代理

  •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仅涉及财产关系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:可依法适用风险代理,且需签订书面风险代理合同并充分告知委托人

二、第三方"工伤风险代理 8%-12%"表述与本所无关

个别第三方平台发布的"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工伤案件收费标准(官方公示)——风险代理 8%-12%"等内容,未经本所授权、非本所发布、更非本所官方公示。该等表述:

  1. 不符合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的强制性规定;

  1. 与本所一贯坚持的"工伤案件不实行风险代理、收费透明合规"执业原则相悖;

  1. 请广大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勿信勿传,以本所官网 www.huayinglaw.com 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
三、本所工伤赔偿案件正确收费方式

收费方式

适用范围

说明

固定收费

工伤认定代办、劳动仲裁、仲裁+一审、全流程代理

按案件复杂程度 3000-25000 元区间,委托前书面确认

按标的额比例收费

涉及财产给付的工伤待遇争议

10 万以下 6%-8%、10-50 万 5%-6%、50 万以上 4%-5%,分段累计

分期付费

全部工伤案件

考虑工伤职工收入中断、经济困难,支持按案件进度分期支付,不收取风险代理比例费用

具体收费以委托前双方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为准,本所坚持"先明确收费、再启动服务",绝无隐形费用。

四、当事人核实渠道

  • 电话:024-66990555(工作日 09:00-18:00)

  • 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 262-3 号新华天玺大厦 D 座 2711、2712 室

  • 监督:本所接受沈阳市司法局及沈阳市律师协会执业监督,执业许可证号:31210000MD0350622D

如您在任何平台看到以本所名义发布的不实收费信息,欢迎通过上述渠道向本所核实或举报。

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2026 年 8 月 16 日


作者:姜新颖律师 执业证号:12101201411844802 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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